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法中小企业博览会
2005-08-06
132
| 展会日期 |
2005-09-12 至 2005-09-12  |
| 展出城市 |
广州琶洲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|
| 展出地址 |
广州琶洲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|
| 展馆名称 |
广州琶洲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|
| 主办单位 |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财政部
商务部
国家工商行 |
| 承办单位 |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
财政部企业司
商务部外贸发展事 |
| 官方网站 |
http://www.deliok.com |
展会说明
展会介绍:
经国务院批准,由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广东省政府及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博会,将按行业分设10个展区共12个展馆,每个展馆约10000㎡,设5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。
参展细则:
一.参展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二.禁止参展商合用展位,未经展会同意企业不得将展位转让他人。亦不允许参展商在展位内陈设未具完备合法手续的三无产品、宣传资料及名片,如违规,大会保留即时取消其参展资格的权利;
三.每个展位招牌只能标注一间公司名称,并必须与填写的参展表格名称相符;
四.本展会为专业贸易展,除在指定零售区域及时间段外,概不允许在展位现场的一切零售活动。一切涉嫌或带有零售意味的招牌、告示和布置均视为违约行为;
五.当展位确定后,参展商须将租金的50%汇至指定账号,余款在开展前一个月结清,过期不付,组委会有权将展位另行处理,定金不退;
六.需特装的企业,须在开展前一个月将相关图纸交展会审核,获同意后方可施工。
参展报名联系方式
广东省家电商会信息联络处:
电 话:020-33837065 87589591 手机:13710743383 张小姐
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小姐.李小姐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273号1604室
电话:020-33837065.87589591
传真:020-87567845
邮件:deliok@126.com
展会备注
展会介绍:
经国务院批准,由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广东省政府及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博会,将按行业分设10个展区共12个展馆,每个展馆约10000㎡,设5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。
参展细则:
一.参展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二.禁止参展商合用展位,未经展会同意企业不得将展位转让他人。亦不允许参展商在展位内陈设未具完备合法手续的三无产品、宣传资料及名片,如违规,大会保留即时取消其参展资格的权利;
三.每个展位招牌只能标注一间公司名称,并必须与填写的参展表格名称相符;
四.本展会为专业贸易展,除在指定零售区域及时间段外,概不允许在展位现场的一切零售活动。一切涉嫌或带有零售意味的招牌、告示和布置均视为违约行为;
五.当展位确定后,参展商须将租金的50%汇至指定账号,余款在开展前一个月结清,过期不付,组委会有权将展位另行处理,定金不退;
六.需特装的企业,须在开展前一个月将相关图纸交展会审核,获同意后方可施工。
参展报名联系方式
广东省家电商会信息联络处:
电 话:020-33837065 87589591 手机:13710743383 张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