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信息
  • 详情
  • 联系
  • 推荐
立即购买分享好友 供应首页 供应分类 切换频道
1/5
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图1

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

2019-04-30 15:540已售
价格 100000.00
发货 江苏南京市建邺区预售,付款后10天内  
库存 1起订1本  
产品详情
 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

 

一、总则

(一)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、乙两个级别.

(二) 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,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、设计其中包括:1、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;2、设备监控系统工程;3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;4、通信系统工程;5、灯光、音响、广播会议系统工程;6、智能卡系统工程;7、车库管理系统工程;8、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;9、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;10、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;11、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;12、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;13、舞台设施系统工程.

二、标准

(一)甲级

1、 资质和信誉

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.

(2)社会信誉良好,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.

(3)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,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.

2、 技术条件

(1)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”的规定.

(1)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,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,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.

(2)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,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,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.

3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
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.

(1)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、运行良好,具备技术、经营、人事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.

(二)乙级

(2)社会信誉良好,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.

(1)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中请专项资质标准中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”的规定.

(2)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,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,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.

(3)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,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,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.

(2)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、运行良好,具备技术、 经营、人事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.

三、承担业务范围

(一) 甲级

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.

(二) 乙级

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.

 

四、附则

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.

举报
收藏 0
联系方式
加关注0

南京万企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企业会员第7年
资料未认证
保证金未缴纳